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相应知识储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备注: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1、报考司法辅助A类(书记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B、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报考司法辅助B类(司法协警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A、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B、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不得报考情形
(二)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三)与本院公务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532-66776086。
报考人员请关注FESCO青岛官微(微信搜索“FESCO青岛”),点击左下角“服务”进入“招考报名”,登录招考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索引页)、学位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司法资格证书(如有)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2、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3、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有恶意报名破坏招聘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注: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者,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相关事项将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和官微发布。
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熟悉法律、计算机知识、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顺序确定,若仍无法确定的情况,加试笔试。
重点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不得录用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及官微公布。
公示和聘用
有关说明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
(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与官微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