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授权学科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4335人。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ESI全球排名前1%;1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5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2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4个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5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教师、实验、会计、网络安全管理、图书、校医、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t.edu.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16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New_qtech/index.html#/index),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5月24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运动员资格证、裁判员资格证等材料。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应聘校医岗位还须提供:①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临床);②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内科专业)。
(7)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8)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需在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11:00—2022年5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确认、准考证打印
1.考试确认
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除打印内容外不准有其它字迹。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实验、会计、网络安全管理、图书、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人选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数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等。
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实验、会计、网络安全管理、图书、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4.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董老师 都老师 韦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85071172
监督电话:0532-85071099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777号
七、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情况、考试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
2022年5月16日





西海岸兼职网[/caption]








青岛滨海学院建于1992年,2005年晋升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应用科技大学战略研究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高校”,2015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7年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与青岛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获评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从高职到应用型本科,再到专业学位硕士,滨海学院一直走在应用型办学之路上,30年矢志不渝,培养了12万余名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应用型办学的理念共识和实践经验。
学校始终坚持“以兴教育才为己任,以利民报国为目的”的办学宗旨,秉承“开拓、勤奋、坦诚、务实”的校训,以“要学做事,先学做人;人人有才,人人成才”为育人理念,坚持“人品为先、文化熏陶、宽严相济”的办学特色,致力于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部、艺术传媒学院、医学院、酒店管理学院、青岛滨海学院附属三甲标准医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设49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
学校实施“校企一体,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市场需求、行业和岗位要求为导向,以产教融合为主要路径,成立了10个现代产业学院,形成了学前教育专业的“院园一体、行知合一、学岗融合、对口就业”,土建类专业的“校企融合、产教契合、工学结合”等多种人才培养新模式。
为促进医学专业大力发展,学校总投资30亿余元,与当地政府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共建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非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大型综合性医院,实现了学校重点打造医学专业、开拓医学办学空间、建成医学“学研产”融合平台的规划。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
4、博士学位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专业条件
具有较强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较好的发展潜力,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人才待遇
(一)学校实行岗位年薪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应届硕士年薪约8万起;应届博士入校后,即可享受副高级待遇,年薪在12-3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医学)最高20万元,人文社科最高12万元;应届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
(二)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800元/月,博士12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另外,在住房补贴基础上,享受西海岸新区研究生生活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200元/月,博士3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
(三)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四)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五)对来青工作博士后发放25万元安家补贴;对从青岛市外高等院校、科研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后来新区就业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六)根据学校人才激励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年5000元至10万不等的人才津贴;根据学校科研奖励政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享受各项成果奖励和团队绩效奖励。两者可兼得。
(七)学校为鼓励教职工扎根滨海、为民办教育事业奋斗终生,自主实行“青岛滨海学院最终退休养老补助金”制度,在年薪制外,额外发放年薪的8%-20%作为退休养老补助金,累计到个人账户中,退休时一次性发放。
(八)博士学位者,学校提供免费套一或套二住房(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入住);单身教师学校免费提供单身宿舍(含独立卫生间、厨房)。另外,为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学校对符合条件者,可采取租赁、认购两种方式解决住房。
(九)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对符合学校岗位条件的家属,直接在校内安排工作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十)除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外,学校还为每位教师购买一份“意外险”,并享受国内外访学资助、季度福利、春节福利、教师节福利、免费体检等待遇。
(十一)注重青年骨干培养,每年选派国内外进修学习,搭建职业发展平台和继续教育保障。
招聘程序
(一)报名
进入青岛滨海学院招聘官网:https://zp.qdbhu.edu.cn/zp.html#/
教师岗位:https://zp.qdbhu.edu.cn/zp.html#/channel/01
(二)资格审核、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按学校通知要求携带下列材料来校参加试讲、面试。
1、应聘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中填好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
2、个人简历(纸质)
3、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提供的本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重要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退休或内退人员请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录用
面试合格者,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录用手续。



